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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减少风险 企业仍应关注各国政策实时变化

2018-08-03 中国贸易报 点击:10

7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发布了《“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17》(以下简称《概览2017》)。《概览2017》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编译和介绍。

记者在和多位业内人士交流时留意到,在“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实务中,企业常遇到这样三类问题:一是出口目标国外汇储备不足,无法为该国企业进口商品提供充足外汇,导致我国出口商向该国出口商品时存在收汇风险;二是投资目标国外汇管制政策较严,收益或利润汇出存在障碍,导致中企很难将资金汇回中国;三是该国外汇储备、国际收支等处在不稳定、不安全状态,货币汇率剧烈波动甚至大幅贬值,导致中企以当地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大幅缩水。

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杨先生告诉记者,在汇兑方面,“一带一路”沿线的巴基斯坦存在两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一是巴基斯坦卢比的贬值风险;二是资金汇出巴基斯坦遇到障碍。他说:“每当巴基斯坦卢比贬值时,企业都会提心吊胆,因为将营利从巴基斯坦卢比汇兑成人民币或美元时减少许多,无形间造成一笔损失。”

世界银行多边担保机构(MIGA)业务局基础设施处高级担保官员张文合告诉记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埃及、埃塞俄比亚等国汇兑风险较高。

从汇兑角度看,《概览2017》对企业界有实际的指导作用,有助于企业在出口时了解清楚出口目标国对进口付汇是否有限制,提前判断收款风险大小;有助于企业了解清楚投资目标国对利润汇出是否有限制,对汇兑风险做到心中有数。

记者在经贸领域长期的采访报道中注意到,多个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类似《概览2017》这样的报告,需要及时更新。例如,据中国驻乌克兰大使馆经商参处消息,今年5月17日,乌克兰议会通过了总统提交的第8152号外汇法法案,此前调节外汇市场的基本法规是乌克兰政府1993年“关于外汇调节和外汇管制制度”的法令,目前发布的《概览2017》因为时间和时效性原因,暂时还无法将今年5月乌克兰外汇管理法规的这一变化写进来。“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这种变化,有的是细枝末节的小变化,有的则是重大变化,如果只参考《概览2017》显然不够,还须结合经商参处的最新消息、参考该国外汇管理部门官网和该国主流媒体的最新消息。

同时,企业界在经贸实务中也会遇到一国外汇管理政策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落差的情况。《概览2017》对缅甸汇兑限制是这样表述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该项所得款项应在交易日期6个月内,汇回国内授权银行;净收入、借款、利息等收益和经常性转移对外支付,须经经济发展规划部批准,同时须提交缴税证明。”张文合则告诉记者,缅甸属于汇兑政策较严,实际执行比较宽松的国家。

据了解,除了国家外汇局,商务部等部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也介绍了很多国家或地区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企业界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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