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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债券“变绿” 应加快与全球标准的协调

2020-08-24 中国贸易报 点击:0

8月20日,东方金诚信用绿色金融部分析师武慧斌在“创新债务融资工具专场”论坛上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数量同比增长,发行规模有所回落;绿色金融债发行放缓,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继续扩容。2020年上半年发行利率较去年下半年大幅下降;发行主体信用资质仍以高信用等级为主、债券期限以中短期为主;从券种分布格局来看,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和绿色中票发行规模占比不断提高,绿色债券市场券种分布逐渐趋于均衡;单只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延续下降趋势;从发行主体和地域分布来看,地方国企依然是发行主力,地方政府占比有一定提升,发行主体所属区域集群效应显现。

业内人士通俗的向记者介绍,绿色债券其实就是在普通债券的基础上引入了绿色概念,并根据募投项目是否为绿色环保项目就可以判定是否为绿色债券。

2016年12月,波兰政府在全球首次发行了7.5亿欧元的绿色主权债券,法国政府于2017年1月发行了70亿欧元的绿色主权债券,远高于最低3亿欧元的理论值。以国家信用为背书,波兰和法国在绿色主权债券框架中公开承诺发行债券的环境治理目标,并确保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的绿色领域中。 

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对绿色公司债券作出界定,是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公司债券。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比较单一,大多数是信用评级较高的大型企业,募集资金大部分投向了具有额外性的环境友好类项目,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仍待改进。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处于明显的上升期,上升趋势预计在未来几年还会继续。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可以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激励措施、丰富发行人和投资者来源、加强监测、报告和评估认证系统等措施,加速市场发展,拓宽发行人和投资者来源,提高市场的有效性。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谋划之年。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经历了种种环境问题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各级环保部门运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和行政干预等为主的指令性管控手段,稳步提升了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今年5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积极研究和探索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多种市场经济刺激政策与手段在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当下尤为关键。

“中国与全球绿色债券标准的协调还有一段路要走。”王瑶表示,由于各国应对环境恶化的策略不同,让不同的国家都有一套完全统一的标准是非常困难的。以高速客运铁路为例,该项目在中国不属于“绿色”,但在其它地方往往有资格获得可持续融资。因此,她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透明度,以及提升中国投资者和企业对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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